第一条 为加强经济专业行列建设,提高经济人员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提拔人才,充分阐扬经济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凭据深入职称鼎新、使我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造度纳入对表盛开总格局的心灵,特造订本划定。
第二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尝试全国统一考试造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纲领、统一试题、统一评分尺度。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低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与考试并成就合格者,获得相应级此外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不再进行经济专业钟注低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域、各部门为评定相应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进行的考试也不再进行。
第三条 按本划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经济专业钟注低级资格的人员,批注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元凭据现实必要自主决定获得资格人员的职务和工资待遇。
第四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乙种考试为经济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划定学历的人员,必须获得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与甲种考试。
经济专业低级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该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
第五条 经济专业低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知识;2.专业知识和实务(分为工业、农业、贸易、物资、表经贸,财政、金融、、保险、运输、劳动、邮电、房地产、游览、价值治理十四个专业)。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基础理论及有关知识综合考试;2.,专业知识和实务(专业划分同上)。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科目为。1.经济学;2.企业治理道理;3.统计与管帐知识,4.市场营销:5.经济法;6.经济数学。
第六条 报名参与经济专业钟注低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戴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的根基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第七条 报名参与经济专业低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前提表,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与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前提表,还必须具备下列前提之一,1.中等专业学堂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获得经济专业低级资格(含l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度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本划定颁布前依照国度统一划定评聘的低级经济专业职务),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钻研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第九条 经济专业低级资格和中级资格的甲种考试每年进行一次;全数考试科目合格者,授予人事部统一印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领域内有效。
第十条 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各科的开考打算,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铺排?际猿删脱∪〉タ评刍姆绞,每门科目考试合格,由人事部宣告单科合格证明。划定的科目全数合格后,由人事部宣告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经济专业的钟注低级资格中文名称和英文译名凭据国际通例和各经济专业部门的工作性质及特点,内主管部门确定,经人事部赞成后正式使用。所定名称与原名称作用一样。
第十二条 经济专业钟注低级资格尝试注册登记造度。资格有效期通常为五年。有效期满,持证者要按划定自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三条 对伪造学历、资格或考试舞弊,骗取资格证书和乙种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发证机关应取缔其资格,收回证书。
第十四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国务院职称鼎新工作辅导幼组统一辅导下进行,由人事部掌管,委托全国职称考试领导中心具体组织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的组织执行工作由本地职改辅导幼组决定。
第十五条 本划定合用手国度机关、企业、事业单元。本划定诠释权属人事部。本划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从前有关划定与本划定不符的,以本划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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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划定》执行法子
一、设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纲领编写暨命题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际愿倭毂嘈呆呙馕被嵊扇耸虏坑敫饔泄刈ㄒ底夜餐槌,掌管考试纲领、教材编写及命题工作?际园旃疑柙谌耸虏咳俺瓶际粤斓贾行,掌管组织考试纲领的鉴定,确认试卷水平并鉴定试题,造发考务工作的有关法子、规定,领导、协调各地考务工作,处置有关考试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专业低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从1993年起头执行?际匀掌诙ㄎ磕9月的第二个星期日。l993年考试具体功夫另行确定。经济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从1994年起头执行。第一年考试科目为:经济学、企业治理道理、统计与管帐知识;第二年考试科目为。市场营销、经济法、经济数学?际远ㄓ杳磕5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下午起头。如遇特殊情况,经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准,可调整考试功夫。
三、经济专业低级资格考试和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报名功夫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中级资格乙种考试报名功夫定为考试前一年度的l0月1日至31日。报名地址由各地资格考试治理机构确定,在报名起头前一个月颁布。
四、参与经济专业钟注低级资格考试,均由自己提出申请,到本地考试治理机构报名?际灾卫砘拱椿ǚㄊ胶捅疤嵘蟛楹细窈,发给准考证?忌咀伎贾ぴ谥付ǖ墓Ψ颉⒌刂凡斡肟际。
五、科场准则上在地(市)设置,必要时可在县设置。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元的人员按属地准则参与考试。
六,有组织、有打算地做好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各地进行的资格考试培训班须经本地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核准,阐扬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培训班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必要的前提。对峙考试和培训分隔,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培训工作。参与培训对峙自愿准则,用度由考生幼我支付。
七、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造度,做好试卷在,命题、印刷、爱送和生活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科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章造度者,应按划定进行处置?嘉窆ぷ鞯挠泄毓嬲略於劝淳迷弊矢窨际缘目嘉窆娑ㄖ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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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前提的补充划定
为了更好地贯彻施杏锥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划定》(以下简称《暂行划定》),顺利实现经济系列专业职务任职前提评审造度向资格考试造度的过渡,现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前提补充划定如下;
一、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级别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依照《暂行划定》中第八条第1款和本划定第四条第2款的划定,报名参与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
二、已离退休的人员,可按《暂行划定》有关划定报名参与相应级此外资格考试。
三、尝试资格考试法子以前,已评聘担任钟注低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如自己自愿,能够报名参与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和经济专业低级资格考试。
四、国度机关和企事业单元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切合《暂行划定》第六条划定的前提,可按下列划定参与相应级此外资格考试:
1.初中毕业参与工作满十年,可报名参与经济专业低级资格考试;
2.初中毕业参与工作满二十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或高钟注中等专业学堂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可报名参与经济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此刻国度机关工作和从国度机关调入企事业单元工作未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五、本划定第四条只合用于1993—1994年度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报考人员参与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职务年限的推算截止1994年12月31日。从1995年起头,除第一、二、三条划定表,一律按《暂行划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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