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职守的若干定见》(简称《定见》),要求各地以规范保障金收取、成立动态调差机造、治理工程款拖欠为工作沉点,规范项目建设单元治理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全面减轻公路施工企业职守,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推进交通运输事业可持续发展。
据相识,近年来,随着公路工程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环境的变动,一些处所的个别项目出现了向施工企业违规收取保障金、工程款结算不实时、轻易转嫁人为资料价值上涨风险等问题,加沉了企业运营职守,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定见》的出台,是优化公路建设市场环境、守护行业不变的一项沉要行动。
《定见》指出,准则上除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农夫工工资等司法明确划定能够收取的5种保障金表,其他的应全数予以取缔。激励选取银行保函大局收取保障金,降低保障金现金收取比例。今后所有新开工公路建设项目不得以各类名义变相增设保障金或轻易更改收取大局、金额或返还周期。
《定见》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钻研成立项目人为、资料价差合理调整造度和机造。各级公路造价治理机构要实时颁布工程投资价值指数和造价信息,为价差动态调整提供靠得住的数据支持。项目建设单元要实时处置由于人为、资料涨价造成的工程款调换,按时支付工程款,减轻施工企业出产经营压力。
《定见》指出,施工合同中不容设置将项目治理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的不合理条款,严禁轻易压缩或耽搁工期,不得轻易下调、折扣合同工程款。对于落成后无正当理由依然存在工程款拖欠景象的项目,不得组织交工验收。项目建设单元在办理交工验收登记手续时,须提供相应工程款支付情况证明,不然不得通车试运营。
《定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元的查核和监管,加大治理力度和处罚力度,切实规范项目建设单元治理行为。全面推动公路建设市场信誉系统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对信誉优良的企业在保障金方面赐与减免优惠政策,疏导激励企业诚信履约。加强与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实时反映公路施工企业经营情况,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定见》强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处所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和信贷支持,创新融资治理模式,拓宽融资渠路,多元化筹措公路建设资金。要对峙规划引领、有序推动,全力而为、量力而行,疑神疑鬼、因地造宜,合理节造公路建设规模与快率,降低和防备金融债务风险。要依法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对于建设资金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组织招投标,预防产生工程款拖欠等问题。